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已陆续启动,为使该教学环节有序、规范进行,现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专业系部要高度重视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认真执行“重庆工商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重工商大〔2007〕237号)和“重庆工商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补充规定”(重工商大〔2019〕368号)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和规范化要求执行,并结合学院管理工作和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修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规范,加强和完善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2.根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要求,各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必须严格按照选题来自行业企业一线需要,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50%,并严格推行校企“双导师”制。
3.在毕业论文(设计)中,指导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应当进行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和指导,对学生撰写学位论文和设计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学术诚信要求,进行必要的检查与审核。
4.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须在2023年5月25日前(以教务处后续通知为准)完成,以保证学生毕业顺利离校。
5.为了便于后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抽查工作,各专业应当保存所有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材料,具体参照《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材料提交工作的说明》。所有类型的毕业论文(设计),其档案材料必须做到材料规范和电子档案的统一管理。
6.师生均可通过“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实践教学模块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进行指导教师遴选、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申报与审批、学生选题等工作。
7.对2023届毕业生,学校仍将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并根据“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及处理办法”(教务〔2014〕28号)进行操作,具体抽检方式将另行通知。
8.具体时间要求
(1)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或安排,题目及指导教师确定,完成报送选题指南。
(2)2023年1月17日前,学生进行选题,完成报送选题情况。
(3)2023年3月13日前,学院对学生选题情况进行梳理、修改或变更、审核。
(4)2023年4月17日前,开展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制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组织情况统计表。
(5)2023年5月25日前,各专业组织开展答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工作,并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完成成绩录入。
(6)2023年6月12日前,完成“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应有1000~1200字的缩写稿)。
(7)2023年9月1日前,完成所有获得学士学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原文上传教育部系统工作(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后续通知为准)。
(8)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统计分析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指标及自评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等。
(9)以上时间若有变更,将及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