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2018〕9号)《重庆工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等要求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面试小组,各小组由5人组成,组长由学术造诣较高、品德高尚、具有教授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成员由具有2年以上研究生指导工作经验、且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专硕复试录取小组成员中行业专家1名。另设英语测试组1个、秘书1名。
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实行小组组长负责制,复试面试小组对面试结果负责。各复试面试小组人员临时随机抽取组成。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干部,不得参与该专业及相关复试工作。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凡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考生),同时符合重庆工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严格按照重庆工商大学复试资格审查标准执行,资格审核材料详见《重庆工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其中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提交以便学院归档保存。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三)在指标范围内,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专业考生;如有余下名额,再接收调剂考生。
(四)复试考生名单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确定,即分数相同情况下,单科成绩高的优先确定。
(五)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总体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原则上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兼顾专业相关性、统考科目等。即分数相同情况下,报考专业与学院招生专业一致者优先确定;分数相同、报考专业相同时,统考科目与学院统考科目一致或相近时优先确定。具体信息请关注学院网页调剂相关通知。
四、复试实施具体办法
(一)复试内容与分值
(1)复试总成绩以100分计,按权重进行计算。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其中,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权重30%),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权重5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权重20%)。
(2)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权重30%,由学院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
(3)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权重50%,由学院统一组织。主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程序如下:①考生进行简短自我介绍;②考生抽取专业素养测试题目并进行作答;③复试小组老师提问,考生作答。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满分为100分,权重20%,由学院统一组织。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程序如下:①考生进行简短自我介绍;②考生抽取测试题目并进行作答;③英语测试教师提问,考生作答。
(5)对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除参加正常的复试以外,须加试2门科目。加试科目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内容和地点安排(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日期 |
时间 |
具体安排 |
专业及地点 |
3月26日 |
9:00-9:30 |
考生报到、复试资格审核 |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工程、 材料与化工 |
宏智楼306 |
9:30-11:30 |
专业测试 |
15:00-19:00 |
同等学力加试2门 |
同等学力 |
宏智楼309 |
3月26日 |
14:00-14:30 |
考生签到 |
宏智楼(候考室)306 |
3月26日 |
14:30开始 |
综合面试 |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材料与化工 |
宏智楼303 |
3月26日 |
14:30开始 |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 |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材料与化工 |
宏智楼305 |
一志愿复试采取线下现场方式进行,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顺序现场随机抽取。调剂考生复试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放后进行,具体时间及方式请参见学院网页通知。
五、录取
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的顺序,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考生排序,按初试成绩总分、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体检时间等学校通知)。
六、其他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
复试期间,请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校。
联系电话:023-62768062
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23-62769741
重庆工商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