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根据《学院2026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计划》和《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第3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安排
(一)学习主题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等内容,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学习时间
个人自学:2026年4月19日。会前,请中心组成员
认真学习相关学习资料(见读本)。
集中研讨: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
(三)学习地点
润智楼B223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陈龙国、龚海峰、邹奇、张颖、张杰、蒋光明、李晓丹、吴虹)
(五)学习研讨内容
1.学习书籍:
《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
2.学习资料:
(1)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编发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学习资料》(电子版);
(2)《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
(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
(4)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5)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六)研讨发言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均需作交流发言,发言时间原则上每人5-8分钟。相关同志按照以下安排先作重点发言,其余同志作交流发言。
1.龚海峰同志领学《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第二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及第三章“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并作主题发言。
2.张颖同志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并作主题发言。
3.张杰同志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第二篇“福建篇”,并作主题发言。
4.中心组其他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作会上交流发言。
(七)党委书记陈龙国作总结发言。
二、相关要求
(一)综合办负责制定会议方案、编印学习资料,做好会议通知的发布、会务准备、参会人员的通知并考勤,负责学习记录、交流材料等全套资料的存档工作,做好宣传报道。
(二)中心组成员提前自学并认真撰写研讨发言提纲,发言研讨材料于4月19日前将电子文档发至综合办王南妮老师(企业微信);
(三)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按时参加集中学习,提前5分钟至会议室参会,不旷会、不迟到,不在会中接打电话、观看手机等,遵守会议纪律;如遇特殊情况,须事先向中心组组长请假,并报学习秘书王南妮备案。
附件: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3次集中学习资料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