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
为深入推动我院各专业特色建设及课程教学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院充分发挥各岗位教职工对学生人才培养的积极作用,利用各种资源优势,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针对我院现有专业人才培养及课程建设的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关键问题,通过梳理现有教学成绩,深入开展研究和实践,积极发挥“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创新和实践突破。
(一)鼓励创新。鼓励在已有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从理论探讨、研究方法、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积极探索创新。
(二)注重实践。以社会需求为目标,结合教师所承担课程任务,通过课程标准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案等优化,努力培养对接企业、社会所需的“三型一化”的人才,其成果注重实践、可操作性以及推广应用。
(三)加强整合。鼓励各系、中心、科研平台等各部门利用资源优势,开展跨学科专业及校企联合研究,积极梳理、整合、集成和应用已有教学改革成果。
(四)突出重点。以系和示范中心为项目归属单位,选择对理论、实验及实践教学有关的、提高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等产生重要作用的项目开展专题研究,整体推进学院各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
二、申报内容与范围
(一)立项范围
围绕专业(课程)体系建设、课程建设及标准、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先进教学管理模式等四部分,开展成果梳理与改革研究及实践,主要涉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及模式构建,提升学生专业素养的课程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强化学生技能培训的实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的组织实施,特色专业的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便捷简洁的教学管理信息化与教学质量保障,及其教学特色培育等方面。
(二)主要内容
1、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围绕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开展专业设置及课程体系建设中具有共性和综合性的总体研究与实践,包括应对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建设、质量评价指标修订,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及教学支撑体系的探索与实践(包括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平台的构建、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实践教学改革)等。
2、课程建设及标准。任课教师根据承担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范式改革,不断完善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考试(核)方法,推广和应用教改方案、教研成果、教育技术、教学信息化、以及教学资源建设等。
3、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结合大学生素质教育(含第二课堂、校园文化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开展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竞争能力和增强人才培养特色为目标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4、先进教学管理。探索适应新时期学生培养和教学改革的教学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方法及手段,不同类别学科教育质量标准、专业认证标准和认证方案等。
三、申报要求及资助方式
(一)申报要求
1、我院在职在岗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本次申报不受校市级在研教改项目限制,原则上本次申报项目的题目和内容应与校市级申报课题有区别。
2、每位教职工只能申报1项,项目成员原则上不低于3人,只有2人以下(含2人)申报的教改项目或单独以课件制作申报的教改项目,不予立项。
3、本次项目申报人需填写《环境与资源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执行期为2017年6月-2018年12月,每个课题至少需撰写并发表(录用)的署名环境与资源学院或项目编号的教改论文1篇。
(二)资助方式
1、本次项目申报采取专家评审制,学院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均予以立项资助。
2、对于申报“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的项目予以每项5000元的立项资助;“课程建设及标准”、“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先进教学管理”予以每项3000元的立项资助。
3、对于教职工发表的教改论文,学院采取实报实销制。
(三)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制,负责人执行项目进度,有权使用项目并开支项目经费;但项目经费开支需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财务要求。
2、各系及示范中心负责项目监管。即学院根据立项资助的项目归属,将经费整体划拨于各系或示范中心,由各系及示范中心实施经费监管;其中,实验课程改革的教改项目归属于示范中心,其余项目根据申报人归属系,由各系统筹监管。各系及示范中心有权对未按学校财务要求规范执行的项目提出终止,并报学院备案。
四、其他事项
请各申报者将申请书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材料于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点前报送于学院教务办谢红梅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7.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