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相关的通知和要求,我院现有1名学生(黄同灯2024412088)因在10月份受处分,依据《重庆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相关规定,取消其处分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的资格。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替补1名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公示如下,受助金额为二等助学金自本月起至本学年结束的剩余金额,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5日—11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资助负责人罗老师,电话:023-62949008。
学生姓名 |
院系 |
专业 |
助学金等级 |
申请理由 |
郝政坤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24环境二 |
二等 |
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