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接有关通知,市科委现已启动2017年重庆市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一、支持形式与重点方向
2017年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项目包括:技术预见类项目和制度创新类项目,资助强度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一)技术预见类项目
技术预见类项目重点围绕《重庆市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有关重点产业领域和优先发展的技术领域,运用产业技术路线图、情景分析等方法,重点开展技术供需、研发状况、区域比较、技术效益、路径分析、产业预见等内容研究,厘清技术变化步骤或技术相关环节之间的逻辑关系,明确相关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实现目标所需的关键技术,为决策部门制定行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提供决策参考。
其成果形式主要体现为:技术预见报告、技术指南、产业技术研究报告、产业技术路线图等。
(二)制度创新类项目
制度创新类项目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市委四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重点开展与技术创新紧密相关的体制机制、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模式、科技金融、社会治理、司法保障等制度创新研究。
其成果形式主要体现为:决策研究报告、政策建议、决策(文件)采用、参政议政等。
二、项目实施周期与资助强度
项目实施周期为半年至一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一般项目资助强度为5万元/项,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
三、申报数量
实行单位限额申报。
我校牵头申报项目数量,技术预见类项目不超过3项、制度创新类项目不超过3项,在填报申报书时应勾相应的类别。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应当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机构;
(二)本批项目原则上由决策部门牵头申报;其他单位亦可作为牵头单位组织申报,但必须有决策需求部门参与并联合申报;鼓励决策部门与高校、科研机构、新型智库等联合申报、合作研究。
(三)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等级为“良好”及以上,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且无逾期未结题的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主持的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同一年度、同一专项类别的项目只能申报1项;
(五)项目组成员参加的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五、申报程序
(一)2月27日前,申请者填写《重庆市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及《重庆市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活页)》,并将《申报书》1份及《活页》一式4份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
(二)2月27日——2月28日,学院汇总申报材料,邀请专家进行项目论证、评审,确定本单位推荐申报项目名单及排序。
(三)3月1日当天,科研秘书汇总本单位申请项目后,将各项目《申报书》1份、《活页》一式4份和本单位《申报2017年重庆市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项目一览表》一式1份交社科处,并将前述文件的电子版发邮件至社科处邮箱ctbukyc@126.com。
(四)3月2日—3月3日,社科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科委限项要求,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推荐申报项目。
(五)本次申报通过“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统一实行网上申报。3月4日—3月8日,获得推报资格的项目申报者,按照市科委关于网上申报的有关要求,将《申报书》相关内容录入“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申报方式另行通知),并确保审核通过。网上提交前请务必进行预览,一旦提交至市科委,将不予修改、退回。
(六)3月8日—3月13日,申报者进入申报系统,在“已提交项目”栏目中,在线打印带有数字指纹编码标志的《申报2017年重庆市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项目一览表》(项目申报书必须从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只有带数字条码的项目申报书纸质件有效),完善各项签章(项目合作单位需盖章)后提交社科处(所有申报材料要求装袋提交,材料袋上请张贴《申报书》封面)。
六、注意事项
(一)我校作为牵头单位组织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决策需求部门参与并联合申报。
(二)项目《申报书》必须从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只有带数字条码的项目申报书纸质件有效;项目合作单位需在《申报书》上盖章。
(三)各二级单位应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并在本单位填报的《申报2017年重庆市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项目一览表》中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
联系电话:62769030
电子邮箱:ctbukyc@126.com
附件:1、重庆市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
2、重庆市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活页)
3、申报2017年重庆市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项目一览表
社科处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