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成渝经济区城市群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中心根据《重庆工商大学重点科研机构建设和管理办法》,结合建设目标和任务设立开放课题,面向校内外公开招标。现将课题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成渝经济区城市群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二、招标对象
凡校内外符合申报要求的研究人员均可领衔申报。
三、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批开放课题拟招标4项,每项资助2万元。
四、投标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的校内科研项目(不含科研启动费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
3、申报课题的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4、已经承担本中心开放课题但未取得结项证明的,不得申请。
五、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应围绕区域发展重大问题,拟定研究题目(可以《2017年度成渝经济区城市群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招标指南》为参考,但不局限与此)。投标者须按《2017年度成渝经济区城市群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投标申请书》的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
3、投标者须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书要重点介绍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4、项目完成时间一般应在1-2年左右完成(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有特殊约定者除外;
5、资助课题的相关成果应以“成渝经济区城市群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为第一通讯单位。
6、资助课题须完成以下条件的中任意一项,则可认为达到结题条件:
(1)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课题研究内容正相关的C级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2篇,或B级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所发表的论文须以重庆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标注有本课题资助信息;凡未标本课题资助信息的论文,不认定为本课题成果。
(2)课题负责人主持获得与本课题相关的省级重大、重点课题或国家级课题,可以视为达到结题条件。
(3)课题负责人主持获得与本课题正相关的横向课题且到账经费15万元以上,可以视为达到结题条件。
(4)课题负责人出版与本课题相关的1部学术专著(不低于15万字),并标注有本课题的资助信息,可以视为达到结题条件。
7、投标课题完成后,将由中心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科研处复核后办理结项手续。对未能完成研究任务或成果不符合资助合同要求的课题,中心将撤销该课题并视情况追回资助经费。
六、招标程序
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和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严格执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七、投标书截止时间及送达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下午17:00止,过期不再受理。请在招标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将《2017年度成渝经济区城市群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投标申请书》(一式两份)及《项目论证活页》(相关材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本,送至成渝经济区城市群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地址:田家炳书院经济学院402办公室
联系人:吴衍
E-mail:444903556@qq.com
电话:62769376
邮编:400067
成渝经济区城市群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