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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自制实验教学仪器研究项目的通知

2017年07月14日 12:03  点击:[]

为了进一步加快和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推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丰富实验教学手段,形成一批特色化实验教学项目,实验教学中心拟设立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研究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围绕实验教学需要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在教学中为解决实际问题而自己设计、研制、制作的教学仪器设备。

2、中心承担实验教学相关工作的老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等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原则与要求

1、紧密结合实验教学工作实际,以解决实验教学工作中仪器设备实际需求问题为主。

2、实验技术开发具有一定特色和创新。自制实验教学仪器必须是市场上无法购置到的专用实验仪器设备,在能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自制(改造)的实验仪器设备。

3、取材容易,便于自制。结构合理,易于操作。外形美观,安全可靠。坚固耐用,造价低廉。

4、所报项目须有前期研究基础,方案成熟、技术可行,研制周期为一年,逾期将予以撤销。

5、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申报人要充分考虑项目组的人员构成,鼓励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积极参加项目研制工作。

6、项目申报经费原则上由申报人根据实际支出情况提出经费额度,最终由中心教学工作委员会依据自制设备复杂程度、技术先进性、教学功能及推广应用价值等因素来审定。

7、对于自制设备需要配套的价值特别昂贵的分析检测仪器,不在本申报经费额度范围内考虑,但是需要在申报书中作详细说明。

四、项目研究时间

项目研究期为一年(含结题验收时间)。

五、立项课题数和资助力度

拟立项3-5项,由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评审并确定申报项目是否立项。

研制经费仅用于资助制作仪器设备组件及材料的购置、仪器设备的加工、安装调试等其他费用,经费预算需在申请书中明确列出。项目经费第一次拨付总经费的1/2,待项目成果应用于实验教学后再拨付其余经费。

六、申报要求和时间

请申报人充分考虑项目方案并如实填写《环境与资源化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心自制实验教学仪器研究项目》(见附件1)。

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二份,加盖院部公章,并于201年8月30日前交实验教学中心。电子版《申报书》一份发送至cj6612@126.com.

联系人: 实验教学中心  王崇均

联系电话:13368045559

七、项目结题验收

2018年6月中心将组织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准予结题并提交结题报告。对于技术含量高、应用推广前景好的项目可推荐成果鉴定和申请专利。

凡中心资助立项的项目,成果公开发表时(如论文、申报专利、生产产品)需注明“本项目获环境与资源化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心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研究项目”资助。

 

 

                                    环境与资源化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心

                                                2017年7月10日

   环境与资源化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关于申报2017年自制实验教学仪器项目的通知.doc

 

 

 

  • 附件【环境与资源化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关于申报2017年自制实验教学仪器项目的通知.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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