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个人申报、单位初审、学校初步复审,现将2015年科研成果拟奖励成果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1日。
为规范、统筹学校层面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3】158号)第七条关于“同一成果,其奖励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规定,凡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且明确标注导师为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学校层面只给予一次奖励,不予重复奖励。该类成果的奖励,已由研究生按规定向研究生院提出奖励申请并已审核公示,社科处、科技处本次不再对该类成果进行奖励。
奖励信息如有修改的,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于6月15日前将修改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社科处、科技处。
社科处:联系邮箱ctbukyc@126.com 厚德楼7007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62769030)
科技处:联系邮箱:ctbukyckjk@126.com 厚德楼7010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62769787)
本公示期间欢迎全校老师监督核查,请成果作者和所在单位核实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奖励信息的准确性,学校如核查出学术道德问题,取消该作者当年所有科研奖励。
社科处、科技处
2016年6月7日